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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港集团率先执行港口收费新规,10月1日起将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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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率先执行港口收费新规,10月1日起将调整收费
更新时间:2015-09-01 14:23:50
  8月25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公告称:为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集团已制定了新的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已于8月25日起在上港集团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调整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于2015年9月20日起执行。


  上港集团新的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分为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和港口其他收费三部分内容,其中,港口作业包干费根据港口提供的服务内容分成集装箱装卸船及特殊需求作业部分、集装箱装卸船及拆装箱作业部分、集装箱专用码头装卸分体大件货物作业部分、查验作业部分、散杂货装卸船作业部分、滚装船码头作业部分及国际客运码头作业部分七大服务内容,港口其他收费包括船舶供应服务收费、船舶使费收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及货物港务费等,使上港集团的港口收费更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求。


  上港集团表示,将原先的按作业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简化了港口收费项目,为客户对应其服务作业内容提供了更优质、更透明的收费价格,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