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日本邮船宣布降价 此前传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日本邮船 反垄断 海运 电放费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降价,此前有消息称这家海运企业正接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更新时间:2015-09-17 15:29:57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降价,此前有消息称这家海运企业正接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发改委方面消息显示,是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致函发改委,主动调整了电放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包括:一是除单证费外,将电放费、提单更改费、并分单费、Sea Waybill提单签发费、第三地提单签发费、第三地海运费支付服务费、本地作为第三地签单费、换单费等8项从400元每票降为200元每票。二是以上各项费用,从按各个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每次服务收费,客户即使同一时间提出数项额外提单服务要求,也都只合并收取一次费用200元。特别是,提单签发前客户如直接要求采取电放方式,将只收取单证费,不再收取电放费。降价自9月15日起开始实施。

今年7月,彭博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正调查日本海运公司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要求一些海运公司进行内部自查、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目标包括日本三大汽车海运公司,即商船三井、川崎汽船和日本邮船。调查不一定意味着公司违反反垄断法或将遭受处罚。当时,上述三家企业没有置评,发改委也没有公布任何调查信息。

9月15日,发改委方面亦没有透露是否正在调查上述海运企业,但在以往反垄断调查案例中,降价通常是被查企业用以缓和形势、促进沟通的举措。如果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企业可能被处罚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10%,执法部门也可以依法免除或从轻处罚。

有反垄断执法人士对腾讯财经强调,企业降价行为本身,并不会影响它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认定;只是有企业为修复自身形象、表明积极态度,会选择在配合调查中降价;但这也容易造成外界误解,曾有跨国商会组织将反垄断误读为调查针对外企、强迫降价。此前,主持调查的发改委方面也多次出面,引用数据强调并非内外有别。

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已经7周年。前4年中,发改委等监管部门在调查和惩罚上鲜有作为;但进入2013年以来,发改委系统在反垄断调查上发力,查处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茅台及五粮液、多家奶粉企业、上海黄铂金饰品、高通等垄断案。其中美国高通60.88亿元的罚金创下纪录。(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