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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造船下属企业陷涉外仲裁 价值555万美金

外高桥  涉外仲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为2艘船舶建造涉555万美金仲裁。根据公告,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以项目建造周期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对2艘PX121H 型PSV(平台辅助船)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该2艘船的预付款合计约555万美元。
更新时间:2016-12-30 11:15:1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为2艘船舶建造涉555万美金仲裁。根据公告,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以项目建造周期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对2艘PX121H 型PSV(平台辅助船)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该2艘船的预付款合计约555万美元。

  据悉,中国船舶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外高桥造船)下属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于2013年12月与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 公司就新造2艘PX121H型 PSV(平台辅助船)签订了两份造船合同,船号分别为H1350和H1351。2014年5月8日,建造合同的船东方由新加坡 Pacific Crest Pte.Ltd 变更为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

  2016年11月18日,外高桥造船及外高桥海工收到仲裁通知, 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对2艘船(即 H1350 和 H1351)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在香港提起了仲裁,涉及该2 艘船的预付款合计约 555 万美元。

  收到仲裁通知后,外高桥造船及外高桥海工日前已授权其代理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通知答复和反诉:指出船东取消H1350船造船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要求船东承担由此导致外高桥海工的相应损失;要求船东支付H1351船造船合同的第三期合同款,并承担造成外高桥海工的相关损失。

  目前,双方均已指定了仲裁员,最终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对于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中国船舶在公告中表示,如果仲裁失败,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不过因目前处于申请仲裁阶段,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具体仲裁进程、结果和金额尚难以评估。

  中国船舶今日开盘报29.20元,跌0.51%;截至发稿,报28.73元,跌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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