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舱单
 
 
出港前预申报制度概述吉达通日本舱单
日本舱单制度简介
对于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船舶上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原则上必须在船舶离开境外装船港24小时前,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 报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该制度将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接受出港前舱单预申报。申报时限在2014年3月10日凌晨0点(格林威治时间:2014年3月9日下午3点)之后的舱单,都有申报的义务。
出港前预申报制度流程吉达通日本舱单出港前预申报制度流程
出港前预申报制度流程
(注1)出港前预申报制度对舱单情报进行风险分析,如果货物被认定为与恐怖活动等有关的高危货物,原则上,将在申报后24小时之内,事先通知分析的 结果。所以,即使法律规定申报的期限为出港24小时前,如果跟随与其他国家一样在装船前24小时就进行申报,则在装船前就可以获得事前通知,放弃被通 知货物的装船。
(注2)将采用进出口・港湾关联情报处理系统 (NACCS)进行电子申报义务化。
(注3)所谓无船承运人(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是指自己没有运送工具,而是借助于承运人的服务(船舶输送)来运输货物 的公司。
(注4)由专人实施严格的检查。
(注5)超过期限而不进行舱单情报申报的,除了可能会被按罚则处罚之外,没有申报舱单的货物,如果没有海关的许可,是不能进行卸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