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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
储备大豆 增值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14年5月8日发文,将此前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5月1日执行。
发表时间:2014-05-19 11:18:18
标签:
  • 储备大豆 增值税
分类:
  • 贸易法规
中国将粮食企业增值税免征范围扩大,储备大豆增值税也纳入到免征范围。

     中国财政部网站周四消息显示,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14年5月8日发文,将此前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5月1日执行。

     此前,中国税收政策免征粮食增值税,但大豆一直不被视为粮食。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曾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做过注释,当时规定,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国家储备大豆不属于“粮食”的范畴。

     中国大豆多需进口,海关数据显示,中国2013年大豆进口为6338万吨。

     而据行业刊物预计,2013/14年度(10月到次年9月)中国可能进口7070万吨大豆,同期中国大豆产量为1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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